《青海日报》创刊于1949年,由中共青海省委主管主办,以“权威性、指导性、服务性、可读性”为办报宗旨,以其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新闻专业精神,成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领导决策指导工作的必读报纸,也是社会各界民众、各界人士了解新闻动态、把握政策走向、交流经济信息、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传播媒介。报纸立足青海,放眼全国,聚焦高原,服务大局,其报道内容覆盖青海省重大政务活动、经济社会发展、生态文明建设、民族团结进步、民生改善等各个领域,在省内享有其他传媒难以取代的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。
在媒体融合发展的时代浪潮中,《青海日报》积极拥抱变革,不断推进内容创新与形式创新。2016年,报纸启动改扩版,着力提升内容质量和版面设计。进入新时代,报社更是加速推进媒体深度融合,目前已成功构建起涵盖报纸、网站、客户端、微博、微信、户外电子屏等在内的“报、网、端、微、屏”全媒体传播矩阵,实现了新闻传播的全天候、多渠道、立体化覆盖,极大地增强了主流舆论的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和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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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。内容需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紧密围绕青海省委、省政府的中心工作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严禁出现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。
2.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,作者必须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报道中涉及的人名、地名、时间、数据及引语等要素必须经过严格核实,确保准确无误。严禁虚构、夸大或歪曲事实,对于引用网络素材的内容,需提供权威来源证明,杜绝虚假新闻。
3.投稿内容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严守党的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。稿件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、颠覆国家政权、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,不得含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、煽动民族仇恨或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。
4.鼓励作者深入挖掘具有青海地域特色、反映“三个最大”省情定位的选题。重点关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、产业“四地”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的生动实践,多报道基层一线的新鲜经验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,体现党报的贴近性与服务性。
5.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或一稿多投。作者需拥有稿件的完整著作权,若稿件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本报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,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。
6.稿件写作应遵循新闻报道的专业规范,做到主题鲜明、逻辑严密、语言简练、文风朴实。理论文章需观点独到、论证有力;通讯报道需生动感人、细节丰富。坚决摒弃空话套话和长篇大论,力求用生动的笔触讲述青海故事,增强新闻的可读性和感染力。
7.随文投递的新闻图片要求画面清晰、主题突出、构图讲究,能够直观反映新闻现场情况。图片格式应为JPG或PNG,分辨率原则上不低于300dpi,大小适宜。每张图片需附带详细的文字说明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等要素),严禁对新闻图片进行篡改原始信息的后期合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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